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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综发[201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报
(陕价综发〔2011〕139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8月10日-9月10日,省物价局开展的《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已圆满结束。活动不仅得到了全省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还得到我省物价系统外和广东、江西等外省关心价格工作人士的大力支持,累计收到投稿标语463条,投稿单位30多家,投稿人达80多名。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陕价综发〔2011〕113号)中“标语要体现《陕西省价格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保证原创,言简意赅,易于记忆和传颂,不超过40个字”的要求,省物价局对所有征集的标语进行了逐条评选,评选出“热烈祝贺《陕西省价格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等优秀宣传标语20条和西安市物价局等优秀组织奖6个。

各级物价部门要在20条优秀宣传标语中选择部分标语作为当地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宣传标语,也可在此基础上对标语进一步修改、提炼,以体现本地特色。

附件1:《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优秀宣传标语奖

附件2:《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
有奖征集活动优秀宣传标语奖

1、热烈祝贺《陕西省价格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宝鸡市物价局周于路、凤翔县物价局杜文周、长武县物价局韩宏春、延安市物价局景继东)

2、坚持依法治价 规范价格秩序

(省物价局王栋、城固县物价局肖海)

3、价调基金益处大  利国利民稳物价(安康市物价局王小平)

4、深入贯彻《陕西省价格条例》 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价格权益

(合阳县物价局荆娟莉、韩城市物价局高江功)

5、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条例》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商洛市物价局张前)

6、依法诚信经营 加强价格自律(洛南县物价局程爱玲)

7、认真贯彻《陕西省价格条例》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广东省东莞市鞠小林、延川市物价局乔银凤、丹凤县物价局陈彩霞、城固县物价局高斌)

8、价格稳定展现城市魅力 诚信经营彰显商家文明

(江西省永丰县黄丽华)

9、营造和谐价费环境 共同创建幸福家园(陇县物价局刘来定)

10、依法治价结硕果 稳价安民促和谐(铜川市物价局郭雪琴)

11、倡导价格诚信 反对价格欺诈(凤翔县物价局杜文周)

12、诚信经营为本 公平交易为先(宝鸡市陈仓区物价局王仓海)

13、认真学习《陕西省价格条例》 开创依法治价新局面

(延川县物价局刘海京)

14、稳定物价保民生 依法维权促和谐(丹凤县物价局陈文军)

15、12358 情系千万家(商洛市商州区物价局闵雪兆)

16、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条例》 构建和谐价格秩序

(西安市物价局何青)

17、贯彻实施《陕西省价格条例》 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延安市物价局胡治文)

18、贯彻实施《陕西省价格条例》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延安市物价局战鹏、西安市物价局邱仲琴)

19、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延安市物价局吕建军)

20、遵守价格法律 维护价格秩序(延安市物价局牛志斌)

附件2: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
有奖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

西安市物价局延安市物价局宝鸡市物价局

合阳县物价局城固县物价局洛南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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