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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1年11月7日是是广大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群众放假三天,11月10日正常上班;其他各族群众11月7放假一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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