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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重庆市与泰王国曼谷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公告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与泰王国曼谷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32号)


2011年10月27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重庆市与泰王国曼谷市结为友好城市。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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