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冬季办公时间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桂政办函〔1997〕358号)精神,现将冬季办公时间通知如下:

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