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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申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申报通知(2011年第71号公告)的有关要求,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规定,对本市符合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书面初审意见(附企业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电话:0531-89013303联系人:张喜功
附: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
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商品名称单位配额总量
农产品锯 材万立方米26
蔺草及蔺草制品万公斤3200
活大猪万头180
其中:香港万头165
澳门万头15
活中猪万头8.24
其中:香港万头8.0
澳门万头0.24
活牛万头5.72
其中:香港万头5
澳门万头0.72
活鸡万只640
其中:香港万只300
澳门万只340
工业品钨及钨制品(金属量)万吨1.54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万吨1.80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万吨5.94
钼(金属量)万吨2.5
铟(金属量)231
矾土万吨70
白银(金属量)5387
磷矿石万吨120
滑石粉(块)万吨68
碳化硅万吨21.6
甘草及其制品6300
镁砂万吨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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