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5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杨益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