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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5号――关于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1〕第25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确定的选择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原则和标准,经过对申请连任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面评审,并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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