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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界石数码电子产业园优惠政策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界石数码电子产业园优惠政策的批复
(渝府〔2011〕114号)


巴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重庆市界石数码电子产业园优惠政策的请示》(巴南府文〔2011〕1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界石数码电子产业园(先期启动7平方公里),比照执行笔记本电脑及配套产业“一区十园七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划布局的入驻项目产生的市级税收增量,由市财政按80%安排资金定向补助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请你区抓住笔记本电脑配套产业发展机遇,综合运用好市级税收增量补助政策,制定具体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企业入驻,积极发展电子产业,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形成规模。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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