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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用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科[201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用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农办科[2011]53号)


你院“关于推荐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任华中农业大学陈焕春院士为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童光志研究员为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期五年。

请陈焕春、童光志同志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重点实验室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工作。

特此批复。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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