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巴彦淖尔市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要点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工业经济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企业生产资金紧缺、运力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81亿元,同比增长30.1%;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2.2亿元;单位GDP能耗下降6.38%。
2009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一年。
全市工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保增长、抓项目、调结构、建基地”为主线,统筹、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布局调整,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主要奋斗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30亿元以上,增长30%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250亿元,力争实现300亿元;万元GDP能耗下降6%以上。未来5年内,培育销售收入过百亿元企业2-3户,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30户左右。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企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遏制工业经济下行趋势。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充分发挥市、旗县区两级保障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协调领导小组职能,高度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协调互动,加强配合。6月30日以前,要继续执行市委、政府出台的保障工业正常运行7条措施。对列入帮扶范围的困难企业,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必须到位。对于其他有条件重新启动生产的困难企业,各地可根据实际随时提出申请,在经市保障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同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㈡强化经济运行监控和协调工作机制。工业经济运行调度采取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制度。要进一步畅通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报送通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点行业运行情况采取月调度制度,对停限产企业基本情况、煤电油运情况、重点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电力负荷变动情况采取旬调度制度,对企业效益情况采取季调度制度。要建立完善协调解决问题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企业生产在资金、煤、电、油、运、用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把支持企业生存作为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股份制担保公司。鼓励同行业企业建立集团公司,壮大企业规模,争取金融机构更大支持。建立巴彦淖尔市企业联保互助服务平台,不断扩大信贷资金投放。
㈣狠抓停产企业复产工作。要认真研究停产企业停产原因,针对实际,采取措施。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通过继续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其开拓市场、努力降低成本,恢复生产。对确实属于自身能力出现缺失,无力发展的企业,要鼓励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重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竞争力较弱的企业,要在保证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强制退出市场。到一季度末,要力争全市停产企业总数减少一半以上。
㈤继续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要积极协调煤电油运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煤电油运的生产组织、合理调度和运输保障,妥善解决好煤电油运保障问题。要重点争取、落实好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政策。着力关注用油大户汽柴油供需变化,保证重点企业用油需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铁路运输协调机制,加强与铁路局的沟通与联系,不断扩大运力供给。
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就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208项减免税政策,自治区劳动社保局和市劳动社保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交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要落实市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25条措施,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程服务,依法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要继续优化发展环境,未获得市保障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同意,相关部门不得进入重点帮扶企业进行收费。
二、坚持项目带动,增强发展后劲
今年,全市确定实施工业重点项目116个,项目引进要继续坚持“业内一流、国内先进”原则,努力推进产业升级、产业延伸与产业多元。
㈠继续深化和完善项目工作机制。要强化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把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对旗县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实绩考核范围。全市116个工业重点建设项目中,列入自治区重点调度项目11个,列入市级重点调度项目25个,市、旗县区两级政府对重点项目要采取月调度和季分析制度。
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一是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强与投资主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项目开工前的领证办照、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规划调整、原辅材料购进、用电困难等问题,要及时疏通解决。二是要抓住国家实行宽松信贷政策机遇,加大对银行信贷的落实力度,帮助企业多方融资,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所需。三是要努力创造环境,为重点项目服务。列入市重点建设范围的116个项目,在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节约利用等政策规定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简化审批程序,尽快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四是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使用地产原材料和建设队伍,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㈢抓好项目落地和储备工作。要重点围绕四大支柱及非资源性产业,以及产业升级、产业延伸和产业多元,储备一批项目,提升我市工业经济总体竞争力。116个重点项目中,农畜产品加工业项目29项,2009年完成投资36亿元。重点抓好中粮集团百万吨番茄制品、百万亩番茄基地项目,春雪、浩森等企业新上分梳、纺纱项目建设。同时,要从乳肉、绒纺、番茄、酿造、粮油、炒货、造纸、生物质能源等产业做好升级项目储备。冶金矿山工业实施项目30项,2009年完成投资53亿元。重点抓好西部铜业10万吨铜杆5万吨电解铜,瑞峰8万吨铅冶炼,中冶、双利和大中二期三个120万吨氧化球团等项目建设,推动乌拉特工业园区钢联项目尽快启动。做好有色金属产业延伸项目储备,重点策划铜材加工的进一步延伸、镀锌板材等生产项目。化学工业实施项目12项,2009年完成投资40亿元。要继续推进毅腾400万吨、普兴500万吨煤炭洗选项目建设,开工华逸96万吨、西部矿业100万吨煤焦化项目,争取四川化工60万吨甲醇、临海化工50万吨PVC、乌化73万吨醇氨技改项目年内开工,加快建设紫金、齐华、苏农等化肥生产项目,年内形成40万吨硫基复合肥生产能力。整合PVC上下游产业,规划煤化工产业延伸等项目,重点策划煤基烯烃、煤制气等生产项目。电力工业实施项目30项,2009年完成投资115亿元。要继续推进火电项目建设,积极新上园区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项目,加快中旗和后旗两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年内风电装机达到160万千瓦,建设华北地区重要的风电基地。非资源性工业实施项目15项,2009年完成投资16亿元。要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硅、氟、玉石等非金属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非资源性产业。重点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储备和策划好一批非资源性和梯度转移项目。
三、加快结构优化,推进产业升级
要抓住金融危机对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倒逼”机遇,促进全市产业与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做强、做实产业基础。
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壮大优势农畜产品加工业,促进产业升级。农畜产品加工业经济总量占全市工业总量的40%以上,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冲击较小,对工业经济增长,起到了稳定与基础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巩固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地位,发展核心要放在农畜产品的产业升级上。重点扶持乳肉、绒纺、番茄、酿造、粮油、炒货、造纸、生物质能源等龙头产业,要依靠大企业发展高端产品,打入国际国内高端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加强与中粮合作,力争在葡萄种植酿酒、百万吨番茄加工等项目上取得突破。绒纺产业要促进产业升级步伐,通过产业整合,引进先进技术促进产品多元开发,研发自主品牌。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面积极性,按照依法、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农畜产品加工业基地建设。
㈡进一步推动冶金矿山工业和化学工业产业延伸。冶金矿山工业要积极推进两个2000万吨工程。有色金属在建设2000万吨采选规模基础上,打造北方百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基地。黑色金属在建设2000万吨采选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48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和包钢西区500万吨钢联项目建设。化学工业以年处理5000万吨原煤为基础进行规划,重点实施建设500万吨化肥、300万吨醇醚系列、1000万吨煤焦化,100万吨PVC、3000吨多晶硅项目。在做大总量的同时,化工、冶金矿山工业要认真研究下游加工问题,策划和引进项目,要把延伸加工作为一个重要方向。近期,化工行业重点要抓好临海化工50万吨PVC循环经济项目,鼓励各工业园区依靠现有龙头企业拓展煤化工新领域,积极建设煤基烯烃、煤制气及其它煤化工新产品延伸精细加工项目建设。冶金矿山工业要着力抓好西部矿业铜材加工项目,进一步延伸铜产业链,回避价格下跌风险,加大铜板带、黄铜棒、漆包线、换位导线等高附加值铜产品项目建设力度,尽快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抓好紫金二期10万吨锌冶炼项目,同时引进热镀锌合金、压铸锌合金和锌的粉体材料等项目。抓好瑞峰8万吨铅冶炼项目,同时引进铅基合金和铅氧化物粉体材料等项目。
㈢大力推进产业多元发展战略。要围绕四大支柱产业延伸配套,积极推进与神华、国电、大唐、华药等大企业的战略投资合作,推进产业整合重组,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主动融入呼包鄂经济区,着重在能源、煤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加工等方面,参与其产业分工与协作。要统筹资源配置,支持重点企业做好鄂尔多斯两块煤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加快发展非金属、非资源性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引进发展多晶硅、半导体、太阳能光伏产业,推动产业向高端、多元延伸。
㈣加快产业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要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思路,加快农畜产品加工业、冶金矿山工业、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水泥建材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发展规划的完善和实施,同时,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制定。近期要加快出台《巴彦淖尔市加快冶金矿山工业发展意见》和《巴彦淖尔市推进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㈤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按照有保有压原则,通过扶优扶强,保护和发展好重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要品牌、重要生产能力和重要的市场份额,保持和增强发展后劲。鼓励企业整合重组,互相参股,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调节作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新型工业化原则、不符合工业做优做强目标的落后产能和产品压下来,特别是要防止“两高一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要把招商引资、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作为迎接挑战,克服困难,调整结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点,坚决不接受落后的生产力转移。
㈥切实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要围绕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鼓励技术改造、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等建设领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重点做好青科热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紫金公司等循环经济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节能技改项目的资金争取。要加大地方政策支持力度,用好市支持工业发展以奖代投资金,鼓励企业品牌培育、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快东矿公司、河套酒业、大中公司等企业的上市工作,进一步增强骨干企业发展后劲。
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要从管理创新入手,全面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围绕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多元开放的产权结构。加强企业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推动管理创新活动的开展。要以企业的各种人才需求为基础,充分进行职工各种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一些在金融危机下有针对性的、实用性的培训。要依托国家“银河培训”和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职业经理人协会等各种培训结构,做好中小企业职工的创业培训工作,目标培训500人。要继续配合做好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及企业管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努力壮大我市企业人才队伍,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㈧加快企业自主品牌培育。要完善推动企业自主品牌发展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实施品牌战略规划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全社会形成关心品牌、重视品牌、发展品牌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今后,全市资源要素要向保障品牌建设倾斜,要主动向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品牌建设、推广经验,不断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健全体制机制,推进节能降耗
要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调整优化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全面完成2009年节能各项目标任务。
㈠继续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要围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十大节能工程,积极组织申报和建设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09年全市共备选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32项,预计共投资5亿元。这些项目对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形成4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至关重要。要把这些项目作为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组织落实。要初步建立起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库,为更好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奠定基础。
㈡继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要按照《巴彦淖尔市旗县区节能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巴政办发〔2008〕38号)要求,切实推进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节能降耗良好工作格局。要强化地方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继续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2009年上半年要完成对旗县区及重点用能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㈢继续加强节能基础建设。要建立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库,为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监控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要对高耗能企业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开展检查监察。要进一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监督各种节能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㈣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要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工作,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积极组织引导能源管理中介公司,进入我市开展技术节能工作,有效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活动。
㈤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力度,逐步形成更加有利于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快园区建设步伐
要强化工业园区在我市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强化优势产业发展,提高集约发展程度。
㈠尽快完善园区整体发展规划。全市七个工园区建设要服从全市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所在旗县区总体规划。要按照现代化、生态化、个性化要求,注重特色,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详细规划。具体实施,要坚持城市功能、行政商务功能、产业园区功能相统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形成层次。要推动工业园区向特色园区、专业化园区和科技园区发展。通过建设“区中园”、“园中园”等多种形式,搞好配套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要以园区为载体,抓住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利用我市资源、区位、电价等综合优势,坚持大中小并举、引资引智相结合,全方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大力推行小分队招商,广泛参与全国各类招商、贸易洽谈会,要在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设立招商联络处,加强重点区域和产业集中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入驻园区,有效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效应。要在充分考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用地投资强度和园区规划要求的同时,着重引进有投资实力、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企业,严格限制落后产能和圈占土地不建设、不投产的项目进入园区。要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入园,带动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重点引导和支持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园区工业增加值超过150亿元,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以上。
㈢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各园区所在旗县区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先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一规划建设。各地还要创新园区融资思路,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有偿投资或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投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重点提升临河、杭后、磴口3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综合竞争力,完善前旗、中旗、后旗、五原4个市级工业园区供气、供热、供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要抓好各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和装车点的规划和建设。
㈣切实加强园区的管理和服务。在园区管理模式上,要按照“政府引导、管办分离、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原则,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行“市园区管理领导办公室-园区管理办公室-园区运行实体”三级管理运行模式。各园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固定信息交流渠道,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帮助入园企业办理入园手续,加强园区内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对园区内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对外联络及合作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