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锦州市太和区钟屯乡划归古塔区的批复 (辽政〔2011〕212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城区行政区划的请示》(锦政〔2011〕68号)收悉。同意将锦州市太和区钟屯乡划归古塔区,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区划调整后,要及时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