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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1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首批选定包括厦门在内的10个城市开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11年至2013年。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决定成立“厦门市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游有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金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黄晓舟(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伟(市规划局副局长)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林国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平东(市科技局副局长)

庄世坚(市环保局副局长)

林旌扬(市信息化局副局长)

林充贺(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林建宁(厦门港口局局长助理)

刘忠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泽顺(市公路局局长)

黄灵强(厦门路桥集团总经理)

张祥苓(厦门公交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金平局长兼任。

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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