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3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2012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将围绕我省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为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为了做好本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的项目应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或者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等。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如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可作为技术负责人,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星火计划项目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选择“创新资金项目”类型申请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11月7日,推荐时间为11月8日至14日,项目报送函、汇总表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15日至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申报事宜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12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1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2012年度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2.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3.2012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4.2012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附件1
一、重点支持方向
通过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人员农村创业、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农村信息化、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等六类项目示范,重点支持我省农业企业围绕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开展关键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延伸产业链,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农业整体效益。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农副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关键技术示范:重点支持优质、抗性强的加工专用型新品种开发与应用,加工原料优质、安全、生态、高效、专用化生产新技术示范,优质、具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原料的开发与利用,农副产品储藏、贮运、保鲜与冷链运输技术开发。
(二)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与示范:重点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开展的农副产品商品化处理和加工关键装备开发与应用,农产品原料处理技术、深加工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示范,农林生物基材料、农林生物质能源利用、竹木深加工、林业非木质资源利用、农林产品加工废弃物减量化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示范。
(三)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示范:围绕上述领域开展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示范。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科技富民强县示范
1、示范县应符合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基本条件,在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好的科技工作基础,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有基本的财政科技投入。
2、推荐的产业应为当地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的涉农主导产业,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3、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有高校、科研单位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来源,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4、需提供包含产业基础和优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同时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及当地县政府的推荐函。
5、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目前尚有国家与省级科技富民强县在研项目的县(市、区)暂不推荐。
(二)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项目
1、示范点在我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中遴选。
2、重点围绕农村生态环境、资源有效利用等民生问题,转化农林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集成技术,形成具有较大应用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效益显著的规范化模式。
3、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技术支撑单位。
4、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
(三)科技人员农村创业示范项目
1、重点支持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链的培育、优势特色产品的开发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
2、由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与科技特派员及派出单位联合申报。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
3、每个科技特派员及示范基地限报1个项目,正联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示范基地及科技特派员不再申报。
(四)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在重点支持领域方面的科技创业与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五)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南平、泉州2个已正式开展“12396”服务的试点地区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升级与产业链延伸开展的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
(六)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项目
1、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园区、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开展农业成果的集成配套和中试、转化,解决周边地区支柱产业升级与产业链延伸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2、承担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设施、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主导产业和产品在该行业有明显优势,如为企业,应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作为技术支撑。
四、其他事项
(一)凡不按照示范项目类别要求申报的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项目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发展潜力与市场前景好,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
(三)科技富民强县示范类项目每个申请经费50万元左右,其余类别项目每个申请经费30万元以上。
(四)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3月1日。
(五)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五、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
申报项目 推荐数 | 其中 | ||
科技富民强县示范 | 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 | 农村信息化示范 | ||
福州市科技局 | 17 | 1 | 1 |
|
莆田市科技局 | 13 | 1 | 1 |
|
泉州市科技局 | 20 | 1 | 1 | 1 |
漳州市科技局 | 19 | 1 | 1 |
|
龙岩市科技局 | 13 | 1 | 1 |
|
三明市科技局 | 23 | 1 | 1 |
|
南平市科技局 | 20 | 1 | 1 | 1 |
宁德市科技局 | 18 | 1 | 1 |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3 |
|
|
|
附件2
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以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为宗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以及创意产业等领域。
本年度重点专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包括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等方向的项目。
2012年省创新资金项目按照申请企业成立时间和项目性质分为4类,分别是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贷款贴息创新项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及项目原则上应满足科技部《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申报条件。上述科技部文件可登陆福建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j-innofund.gov.cn/)上的“最新通告”查找并下载。
2、企业按照注册成立的时间分为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200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为初创期企业,只能申报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
3、已取得银行贷款的项目,可以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4、已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可以申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二)申请额度
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30万元以上;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35万元左右;贷款贴息创新项目申请金额45万元左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50万元左右。
(三)附件材料
项目申报需扫描上传以下相关附件材料:
1、必要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上一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
(3)科技查新报告。
(4)如项目属于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则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科技部《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所要求的各技术领域必要附件。
2、或有附件:
(1)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2)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5)曾列入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6)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证明。
(7)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单。
(四)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3月1日。
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四、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 申报项目推荐数(项) | |
总数 | 其中: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类项目 | |
福州市科技局 | 35 | 不少于15 |
泉州市科技局 | 35 | 不少于15 |
漳州市科技局 | 15 | 不少于5 |
龙岩市科技局 | 10 | 不少于2 |
三明市科技局 | 10 | 不少于2 |
南平市科技局 | 10 | 不少于2 |
莆田市科技局 | 10 | 不少于2 |
宁德市科技局 | 10 | 不少于2 |
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经发局 | 5 | 不少于1 |
合计 | 140 | 不少于46 |
附件3
2012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重点领域 | 优先主题 | 代码 |
星火计划办公室 | 星火计划 | 星火计划项目 | 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 | 2012s0101 |
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项目 | 2012s0102 | |||
科技人员农村创业示范项目 | 2012s0103 | |||
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 2012s0104 | |||
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 | 2012s0105 | |||
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项目 | 2012s0106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
| 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 | 2012c0101 |
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 | 2012c0102 | |||
贷款贴息创新项目 | 2012c0103 | |||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 2012c0104 | |||
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创新、物联网项目(初创) | 2012c0201 | |||
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创新项目(成长) | 2012c0202 | |||
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创新项目(贷款贴息) | 2012c0203 |
附件4
2012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推荐单位(盖章): | 计划类别: |
| 单位: | 万元 | ||
序号 | 受理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负责人 | 总投资 | 申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请按计划类别项目分别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