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1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青山工程动员大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高我市林业生态水平,推进森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青山工程动员大会精神为指针,以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为主导,以山、水、林、田、路、村综合绿化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优化升级为方向,大力实施青山绿化、森林乡村、花园单位、经济林、森林(湿地)公园、绿色通道、苗木繁育等十大工程,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实行造管并重、成片推进、整体绿化,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努力实现国际一流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现代林业建设机制,确保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指标,各区市县、先导区全权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度,推进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进程。
(三)规模绿化原则。坚持山、水、林、田、路、村综合绿化,实施大规模、跨区域、成单元、全方位推进。
(四)优化升级原则。栽植大规格苗木,搭配乔、灌、花、草,实行立体绿化,坚持合理密植,推进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五)目标管理原则。围绕完成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任务,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进行任务分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建设目标
(一)主要任务
2012年,全社会投入100亿元,栽植树木2亿株,造林补植90万亩(经济林23万亩)。
(二)重点工程
全市着力建设十大青山生态系统工程:
1. 青山工程。一是开展青山绿化。共植树9694万株,造林补植44万亩。主要是大力实施荒山造林补植,实现宜林荒山全部绿化的目标;全面清理整治小开荒,恢复林地,造林植果;做好25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工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对矿山矿坑和道路两侧损坏山体要做好治理规划,对裸露山体要逐步实施植被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加强青山管护。严格管好城乡山体,制止乱挖滥建,占用山林的要及时修复补植,遏制违法开矿采矿,关停达不到标准的小矿场。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加快建设封山围栏、森林防灾救灾基础工程。
2.森林乡村(街道、社区)工程。深入开展森林乡镇、村建设工程,全面启动119个森林乡镇(街道)建设;启动300个森林村(社区)建设。共植树2468万株,造林8.2万亩。
3.花园单位工程。一是新建花园式农业、渔业、工业、商贸、旅游等园区50个,二是打造花园式企业、机关、学校、部队、医院、居住小区等单位500个。共植树1300万株,造林4.3万亩。
4.经济林工程。以北三市为重点、南三区为辅助,大力发展本土优质水果和干杂果,大量栽植优质苹果、樱桃、蓝莓、板栗、榛子、核桃等。全市新发展经济林23万亩,其中水果20万亩、干杂果3万亩。共植树2640万株。
5. 森林(湿地)公园工程。建设10个森林(湿地)公园,其中,新建1个、完善提高7个森林公园,新建2个湿地公园。共植树50万株,造林0.2万亩。
6.道路绿化工程。绿化乡镇级以上道路150条(段),长1500公里。共植树1800万株,造林3.2万亩。
7. 生态河工程。大力开展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生态河治理工程,主要河流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全市绿化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生态河80条(段),长200公里。共植树1600万株,实施生态绿化5万亩。
8.海防林工程。以黄、渤两海防护林基干林带薄弱环节加密增厚和封闭合拢为主攻方向,植树444万株,造林2万亩。
9.特色苗圃工程。新建规模化特色林果苗圃100个,其中林木苗圃70个、果树苗圃30个,新增育苗面积1.2万亩。
10.主城区绿化工程。以主城区城市建成区为主体,大搞绿化美化,完善绿地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打造时尚宜居城区。共植树4万株,新增绿化面积0.1万亩。
四、质量标准
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景观化、工程化的“五化”标准建设。一是科学化。要编制实施方案,搞好项目作业设计,选择优良树种,实行科学栽植,做到合理密植。二是规模化。根据本地特点和区域优势,实行整单元成体系植树,推进山、水、林、田、路、村综合绿化。三是标准化。实行乔灌结合,针阔混交,树花草配套,建设青山绿水、花园街区、休闲公园、林荫大道。推行组团式、宽林带、立体化、梯次性栽植,坚持适地适树,优化绿化模式。四是景观化。注重艺术造型,展示花草树木自然美,体现大手笔、大色块、大景观。五是工程化。对青山生态系统工程重点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建设,完善监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确定施工管护期限,一般达到3至5年,要求包栽包管包活,资金与质量挂钩;对零散偏远的小型工程要实行专业队承包造林,签订造林合同书,确保造林成活率。
五、实施步骤
根据季节性和工程量,把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划分为4个阶段。
(一)秋季造林整地阶段(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2月20日)。主要以青山绿化工程为重点,抓紧做好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土地流转工作,开展荒山、矿坑和生态河造林补植整地。
(二)冬季栽植大苗阶段(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20日)。以新老城区、县乡政府所在地、花园单位、重点道路、森林乡村为主攻方向,完成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树木大苗栽植。
(三)春季全面植树造林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5月31日)。以青山生态系统十大工程为重点,开展大规模春季造林总攻战役。
(四)雨季造林补植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以荒山补植和裸岩覆绿为重点,开展雨季造林绿化。
六、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的重要支撑。为切实抓实抓好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李万才市长任组长,孙广田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张军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县、先导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同时下设2个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孙广田、张军副市长分别担任总指挥,分战线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除畏难情绪,摒弃“等靠要”思想,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创新工作,确保取得成效。各区市县、先导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是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辖区内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造林绿化,确保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两个指挥部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抓到底。市林业局负责编制全市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市城建局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主城区的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抓好住宅小区绿化美化和绿化工程的检查验收。市经信委负责中小企业绿化、捐资造林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国土房屋局负责占用农地造林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矿山矿坑关停标准和恢复治理方案,提出整改时限,落实清理整顿措施,引导企业承担治理责任。市交通局负责县级以上公路绿化带和道路两侧损坏山体恢复和治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水务局负责生态河治理工程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农委负责水果经济林和水果苗圃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建委负责城乡建设与造林绿化的衔接协调工作。市规划局负责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规划和验收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和组织校园绿化美化。市卫生局负责编制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的绿化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绿化的指导、协调工作和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捐资造林。市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绿化的指导、协调工作和组织民营企业捐资造林。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组织工人、妇女、青年参与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大连军分区负责协调驻连部队造林绿化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省管高速公路绿化带和道路两侧损坏山体恢复和治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与拨付工作。市审计局、监察局负责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检查、监察工作。
(三)制定政策,确保投入。实行政府投入、企业投资、公民义务植树和社会捐资造林相结合,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筹措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资金。全社会投入100亿元,其中:市级财政15亿元,区市县、先导区全口径85亿元。市级财政投入的1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补助:一是对市级重点工程给予重点补助;二是对区市县级重点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三是对新建经济林和林果苗圃工程给予补贴,按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委、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建经济林和苗圃政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财农〔2011〕225号)执行;四是对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办法和标准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五是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区市县、先导区和乡镇(街道)要加大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政府资金投入,搞好资金配套,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增加资金总量。区市县、先导区同时要安排好占地补偿资金。
(四)创新机制,科教兴林。一是创新造林形式。重点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造林,集中连片的宜林地实行拍卖造林或承包造林,鼓励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组建专业队造林,引导农户自己造林,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养树木及参加义务植树,开展“千万树木进农家”活动,形成全社会大搞造林绿化的新局面。二是实施科教兴林。大力引进推广林木新品种、新技术,积极扩大容器苗、生根粉、覆膜造林,逐步增加彩叶树栽植规模,迅速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
(五)严格检查,保证质量。对当年新建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严格的综合检查验收制度。一是县级逐项工程自查。由区市县、先导区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将自查结果汇总报送市林业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二是市级专业检查。市林业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检查队伍,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和辽宁省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标准等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市政府核查。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城建局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若干个核查小组,对市、县两级已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检复查,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六)强化管护,巩固成果。加强林业基层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抚育管护新植树木,及时支护、浇水、除草、防虫,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继续强化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林地林木管理,严禁劈山毁林和乱征滥占林地。实行全面封山禁牧,实施工程围网封山育护林。强化森林公安基础队伍建设,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基础及装备建设,逐级落实责任,严控野外违规用火,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监测预报、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不断创新防治机制,提升综合防治水平。搞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创造良好的生存繁衍环境。
附件: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计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