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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工商局

【发文字号】 筑工商通[2011]2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工商通〔2011〕237号)


各区、县(市)局、高新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技术支持和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处理。

二、注册指导处和外资处负责相关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并将已录入的从业单位信息通知公平交易处和市场合同处。

三、公平交易处负责核查、采集和录入相关从业单位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录。

四、市场合同处负责核查、采集和录入相关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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