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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互助土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互政办[2011]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互政办〔2011〕15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县环保局拟定的《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海东行署办公室印发地区环保局关于海东地区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署办〔2011〕18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水泥企业的污染整治,达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厂容厂貌、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消除污染隐患、实现水泥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确保环境安全。
二、整治对象
整治的水泥企业为:青海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熟料公司、青海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青海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青海鼓楼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青海威远水泥有限公司5家企业。
三、整治内容
根据各水泥生产企业的现状,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整治内容为:环保管理体系建设、矿山开采秩序、原料熟料规范堆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除尘设施改造提升、厂容厂貌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产能淘汰(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及时限要求详见附表)。
四、整治安排
(一)排查阶段(9月25日-10月7日)。集中时间,根据整治内容,排查各水泥企业存在的污染隐患,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
(二)整治阶段(10月8日-10月25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按照整治方案及内容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验收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县政府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曾水清同志任组长,环保局、经济商务局、国土局、旅游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林丰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确定县政府关于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指导思想与治理的目标任务,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自职责,加快治理步伐,分时段按期完成全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县政府整治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事宜,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责,指导水泥企业细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严格审定批准各企业的治理方案,做好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按期编发治理工作简报。
(二)做好监测监管。环保部门要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监测,继续加大企业常规性和监督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狠抓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放松,实行环保部门负责人联点制,派驻专人驻点监管,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等模式加大对水泥企业的环境检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偷排、漏排问题,严罚重罚,决不手软。
(三)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各企业负责人要从加快发展的角度,认识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污染治理上痛下决心,克服消极等待思想,充分利用环保、技改等政策条件,变被动为主动,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企业面临的环境欠账,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列出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表。要从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教育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搞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卫生及工段达标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和清洁生产奖励制度,提高职工积极性。
(四)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和管理到位。

附件:互助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内容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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