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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颁发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1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汕头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汕府〔2011〕139号)


为广泛宣传和普及地震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市政府定于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9时20分,在市辖金平、龙湖区实施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演练内容包括应急避震和应急疏散撤离两个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午9时,市人防办发出第1次防空警报,鸣36秒,模拟地震发生,演练开始,所有参演人员按当时所处位置实施应急避震。

二、上午9时2分,市人防办发出第2次防空警报,鸣36秒,所有参演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到避难场所。

三、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参加演练的单位和人员外,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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