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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1]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1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斌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梅祖恩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海涛 省林业厅厅长

成员:刘兆麟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新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王山 省人社厅副厅长

洪石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洪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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