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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告字[201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1〕16号)


  为全面掌握城乡居民日常出行的基本情况,科学编制我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改善当前交通状况,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本次综合交通调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本市部分常住居民、流动人口、机动车使用人、货运物流公司、停车场等。
二、调查时间:2011年9月13日-9月23日。
三、调查内容: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调查、道路交通流量调查、城市出入口od调查、停车特征调查、机动车出行调查、公共交通客流调查、出租车专项调查和货运专项调查共九项内容。
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这次交通调查工作,抽调精干人员,高标准完成任务。
五、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综合交通调查所需的信息。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将依法予以保密,不用于综合交通规划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请有关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调查,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为科学编制我市综合交通规划做出积极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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