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对我市“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过去五年取得的成效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监管能力逐年提高,监管模式逐步规范化的五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保持较低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处于安全、有序和可控状态,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一)医药产业进一步优化,药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十一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促进了医药事业顺利发展。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由148家优化调整到106家,年销售额由2005年的5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20亿元,缴税总额超过10亿元/年,较“十五”期间大幅提高。
对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由2005年的48%提高到2010年的100%,通过 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由80家增加到106家,实施率达到100%;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较“十一五”前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了驻厂监督员及质量受权人活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网络作用日益明显,农民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游医药贩明显减少。基本药物在全市农村实行了统一配送制度,配送网络基本形成,药品质量监管得到加强,全市农村药品终端供应价格与“两网”建设前相比平均下降13%,边远山区群众用药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显著,各类涉药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五年中未发生重大药械事故,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保障。
(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初步建立。
初步建立形成了市、区县、乡镇(街办)及村(社区)四级监管体制,13个区县全部组建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区县、乡镇(街办)政府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村级信息员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成立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10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154个,聘用乡镇协管员154名,村级信息员3099名。增加了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实行垂直管理,初步实现了职能增强、关系理顺、责任明确的改革目标。
(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郊县7个食品药监局综合业务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全系统监管队伍由“十一五”初的30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780余人,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增加执法设备近200台(套),药监系统执法办案经费和执法车辆逐年增加,执法条件得到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高,“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共投入1200余万元,增加检验仪器设备,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在科学监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运行良好。
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编制食品安全规划,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出台了《西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到“十一五”末,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市区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问题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食品放心工程取得初步实效,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五)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对干部和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药监大讲堂”、组织专家辅导、与外省市交流等各类培训进修活动,大力开展综合知识、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提升了广大干部的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工作程序公示制。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和监管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食品药监政风行风。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成了符合国家食品药监局统一标准的视频会议室,在药监系统建成了oa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
饮食用药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破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题,认真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多地关注和重视监管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有利条件,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关键问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西安市民人均gdp已达到5500美元,居民消费由温饱型向小康型升级。在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居民的健康意识日益增强,更加注重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市委、市政府根据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满足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这为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食品药品监管难度增加。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虽有好转,但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仍处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期,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
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和社会基础没有根本改变:食品行业安全不容乐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均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餐饮业准入门坎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含量低、小餐饮数量多、部分执业者职业道德缺失,增加了监管难度,存在着事故隐患。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多,产能过剩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产业集中度低、同质竞争、无序竞争的问题依然严重;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不足,研发设计、生产工艺、产品标准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市场流通秩序还不够规范,缺乏公开竞争、优胜劣汰的有效机制;部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从外部环境看,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速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更多新的挑战: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将研发、生产和采购中心向我国转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显得更加复杂和突出,我国食品药品不断进入国际市场,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面,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四)监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基础薄弱,装备落后短缺,执法力量与承担的任务不匹配;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药品检验设备较为落后,食品检测检验能力薄弱,由于无动物房和动物实验室,药物的生物安全试验尚无法开展,约10%的国家基本药物不能独立全项检验;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内部机构已建立,但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尚未到位,检验检测能力受限;涉及食品安全监测的各机构如何形成合力,建立无缝对接,有效监管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有的甚至运用现代科技掺杂造假,增加了监管和打击的难度。
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定位,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来抓,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具有大关中理念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评价预警体系。大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通过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舆论监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科学监管体系和能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完善监测网络,积极探索从传统监管向科学监管的转变。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提升企业诚信意识,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机制。
2.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及其它监管新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基本药物检测和食品安全监测能力,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快检网络。优化人才结构,引进高技术人才,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3.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效能。依法行政是确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管机制的基本前提。必须坚持行政有依据,执法要透明,程序要合法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日常监管、案件查处、审批许可等工作,提高监管效率。
4.优化资源配置,形成监管合力。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逐步完善事权划分,形成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机制,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整合食品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技术支撑资源,建立横向协调、部门协同、统筹兼顾的资源共享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5.倡导社会参与,强化企业责任。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是形成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的基础。要强化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机制。
(三)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体制和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得到改善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食品药品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西安成为西部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最好的城市。
到规划末期的主要指标
1.食品安全指标
--主要农产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0个,认定无公害基地100个;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验受检率95%,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一票通制度达到95%以上,食品批发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达到97%以上。
--年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6例以下/10万人口。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2.药品安全指标
--药品生产企业符合新版gmp标准率达到100%;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率达到100%。
--ⅲ类医疗器械生产及三级医疗机构用械实时监控达80%以上;
--农村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100%;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管理达到100%。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特殊药品销售、使用实现全程在线监控和信息追溯;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率及水平居全省领先;
--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100%;
--药品快检车快速鉴别抽验对全市所有区县的覆盖率达100%。
3.基础建设、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指标
--食品、药品稽查分局和区县局的办公用房达到国家关于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的执法装备达到国家标准;
--建设国内一流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全面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监管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属地管理,支持和保障各监管部门行使监管权力,确保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确保产品安全。
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监督体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在乡镇、街道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3-5名,一职多能兼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信息报送工作,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管理,区县及市财政给予专项补贴,同时,加强对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切实发挥食品药品监管优势和监管执法效能。
(二)保障食品安全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探索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区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有效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综合评估工作。
2.强化食品源头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
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监管检测技术装备,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兽药专项整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工作,使农业标准化实施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整体水平。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动态监管系统和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准入,强化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加大质量抽查等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立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4.强化食品流通监管,提升食品经营环节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和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增强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保障能力。加强食品流通主渠道的监管,重点督导大型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检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提高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卖场的安全检查频次,使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5.切实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企业许可档案,推进许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实施错时监管、动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大中型餐饮业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量化分级结果公示制度,对外公布量化等级名单,根据评定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促进企业的自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预防食物中毒关键措施,针对易致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降低餐饮业严重危及食品安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幼托机构和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做好国际交流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订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建立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施西安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入园餐饮企业准入和专供食品基地确认工作。完善世园会、欧亚论坛、西洽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外送配餐卫生规范》,拓展和规范重大活动临时配餐、送餐渠道,修订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日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日志》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分类分级保障,推进国际交流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以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
7.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区(商区)建设。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助,在全市开展以食品安全示范引导为目的,以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和部门负监管责任为中心的餐饮服务示范区、街区(商区)建设。在居民集中区、商业购物区、旅游景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区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饮食街、小吃广场等商业区,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商区)。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资金扶持,营造创建氛围。各相关部门联系实际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建设标准及验收细则,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宣传报导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发挥示范样板作用,全面提高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水平。
8.加强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积极探索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模式和办法,研究制定保健品、化妆品管理办法,规范保健品、化妆品管理。开展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定保健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违法添加药物、禁用物质以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行为,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行政处罚工作。探索卖场、连锁药房的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及电视直销和网络销售的监管模式。
9.构建食品安全监测、评估、预警体系。依据国家及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系统收集、整理、分析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危害因素的检验、监督与调查数据,了解掌握全市特定食品类别及风险程度变化趋势,提升对特定食品类别的监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和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引导公众加强自身保护,为食品企业加强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报告制度,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技术合作;通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件查处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报告。
(三)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1.严格规范药品生产。强化药品生产的日常监管,监督药品生产企业认真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规范》;加强血液、疫苗及其它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中药材的源头监管,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规范;加强对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管;贯彻实施2010年版《中国药典》,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2.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监管,重点监督药品购进环节、仓储环节以及执业药剂师在岗履行职责;切实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
加强对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杜绝药物流弊事件发生。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全面提升中药材市场的建设管理水平,采用先进管理模式,提高经营档次和市场形象,鼓励优胜劣汰,促使经营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杜绝假冒伪劣中药材上市流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中药新品种开发,推进中药现代化。
3.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的核查,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对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立起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据库,实现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4.严格监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认证,建立科学的安全评价体系和制度,定期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分析和评价工作,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的跟踪检查,从源头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加强对重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销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校验、维护、使用、用后销毁处理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安全。
(四)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
建立市、区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和网络,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药械安全隐患,强化报告责任,为药械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加强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网络非法售药等新型违法行为和虚假药械广告行为的有效机制;加大药品抽验的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性抽验的靶向率;加大稽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统一立案标准,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及台账,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六)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检验工作是监管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购进和配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的基本装备、仪器及满足未来检测项目拓展所需的先进设备,使我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实验室标准。强化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配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及快速检测箱,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严格实验室资质管理。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快检水平,完成食品检测任务。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完成对基本药物国家标准的独立全检,检验检测水平进入省会城市先进行列。跟踪检验科技前沿,发挥西安人才与科研的优势,不断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快速检验非法添加剂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平台,实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其它监管部门,与省、市、区县,与企业之间联网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企业再注册、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违规处罚等数据库;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远程动态监控和特定品种电子监控;推行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数字化,实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的目标。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建设,整合各类信息源,实现企业监管记录、信用记录、处罚记录的实时查询,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畅通的信息保障。
(八)重视和加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作为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的子系统,形成上下连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落实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和处置水平。
(九)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用系统、主体信用状况分类等系统。广泛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产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初步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采用网络技术和信息系统及时公告监管情况,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电子监管网终端查询,消费场所电子条码查询,方便、快捷地辨别食品药品真伪,维护消费者利益。督导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
(十)发挥社会监督体系作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定期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抽查检测情况和查处伪劣食品药品的情况,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引导市民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提高自身的辨别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特邀社会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促进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完善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投诉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重点项目
(一)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根据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需求,为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西安市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选址新建检验监测中心大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动物实验用房、辅助用房等基建设施。检验检测装备和分析仪器设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能够实现对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的80%以上和基本药物国家标准独立全检,能正常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保健用品的监督检验工作。力争引进1-3名食品药品高级检验人才、3-5名食品药品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10-20名中青年食品药品检验专业骨干。继续承担有关国家食品药品的标准制订和相关项目的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中心的科研水平。力争“十二五”期间,把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成为适应国际化大都市要求的西部一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成立西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监测装备,完成国家规定的项目任务。
(二)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受理和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项目
建立西安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区县投诉举报分中心。设立受理平台、投诉举报直线电话和信息数据库,实行网络连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受理、研判、指挥调度功能。汇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各类信息,与省和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配备实时监控设备、led大屏幕现场视频指挥系统、专用通讯设备(全市配备应急指挥专用车辆14辆,市级和区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指挥中心各1辆,车身外部显示“fda 应急救援”醒目标志,色调以白底蓝条,配以蓝色警灯、警报器和专用喇叭等;配置无线电台和车载、手持对讲器等通讯设备,配备 gps 定位设备)。形成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系统。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项目
建立西安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实现上联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联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达到网络互联、业务互动、信息共享,形成动态监管平台,完成“一个平台、五大系统”的建设。
一个平台: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平台。
五大系统:一是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市的餐饮单位和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信息在电子地图上按行政辖区进行标注定位,实现信息的适时动态更新,为监管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二是监管基础数据库系统,建立并管理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持上岗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基础数据库,监管记录数据库等,为全系统办理相关监管业务提供适时查询服务;三是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内网系统,实现oa办公、投诉举报受理、任务分派、视频会议管理、应急指挥调度(dlp) 、企业诚信评估,日常监管记录记载等功能;四是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公布对药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对企业日常经营购进记录、销售记录、库存数据的上报与查询,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同时结合短信平台可实现政务信息发布和收集反馈信息,实现和医药企业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和互动;五是食品药品监管接口系统,实现与国家、省级单位的对接,与政府相关部门衔接、横向连接,并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积极推进13个区县局和2个稽查分局业务用房及执法装备建设,为全市食品药监系统的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执法装备: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和我市有关规定,为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食品、药品稽查分局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达到每人1座,每个执法小组配备1部掌上查询终端(pda)、1台无线上网手提电脑、4部对讲机。加强区县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能力,按每万人1台配备食品药品快检箱,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相互配合,形成覆盖全市的快检网络。坚持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重点,适应发展原则,分步实施,不断改善执法、检验检测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分解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监管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必要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二)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针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五年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抓紧制定出台《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实施细则》、《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和制度,有效解决监管中的规范标准滞后的瓶颈,为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的监管职能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依法行政,科学监管。
(三)多渠道筹措投入,提供规划实施的财政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努力争取本级财政逐年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投入,保证食品药品执法经费逐年增加,并抓住“十二五”国家支持西部城市能力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中、省财政支持,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置水平。为加强食品安全监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及信息化管理等系统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资金保障,保证执法顺利开展。
(四)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新的监管形势。
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食品药品行政监督人才队伍是未来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必然要求。坚持考试录用制度、进修培养制度,严把“进入关”。实施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为监督执法队伍配备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以提高干部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学历层次,优化专业结构。鼓励干部参加公共管理和业务知识的在职学历教育。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科学、简便、易行的干部能力和绩效考核办法,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激励监督机制,促进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着力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十二五”期间,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基础研究和检验标准评价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咨询、审评和现场检查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库,发挥系统外专家的作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对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六进”活动,普及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生产经营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饮食用药环境。
(六)开展交流合作,提升监管水平。
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和地位的提升,国际间交流日益密切,经济全球化为食品药品监管与国际接轨提供了有效平台。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利用学习考察、技术交流、培训、研讨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交流,学习先进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体系。借鉴和吸收境内外其它城市先进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模式和手段以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