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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洛阳市农业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定于9月15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我市秋季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是农资专业批发零售市场,特别是县、乡集贸市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子

生产、经营者的资质、证照及年检情况;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经过审定;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包装、标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重点是小麦种子的质量、包装、标签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建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有无拆包装销售。

(二)农药及植物检疫

生产、经营的农药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假冒伪劣农药,鼠药专营是否规范,是否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毒鼠强行为;经营的农作物种子是否有植物检疫产地检疫编号和调运检疫证书,是否执行植物检疫备案制度,小麦种子包装袋上有无检疫证明标识。

(三)肥料

生产、经营的肥料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重点是生产、经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的质量情况。

(四)渔业苗种、渔机渔具

是否非法生产水产苗种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鱼药、鱼饲料、鱼粉生产者是否有许可证;是否超范围、超有效期生产;渔机仪器、渔具及渔具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二、检查方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对所有农资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10月上中旬,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0月中旬,省厅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市秋季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检查。一是听取各地农资打假工作汇报;二是检查市场;三是查阅执法案卷和有关资料。

三、几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生产安全的有效保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执政为民的切实措施。各级要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豫农质监[2011]23号)精神(见洛阳农业信息网通知通报栏),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把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尤其是种子、肥料、农药违法案件,列为秋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需要移交公安部门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对公安部门发现的农资案件线索,需要农业部门配合侦办的要密切配合。同时,要利用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时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网格化管理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个农资经营户,争取农资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秋季农资市场督查的重点内容。

(三)加强协调,统一行动。秋季农资打假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确保宣传、检查、督办工作步步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从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做到全市一盘棋,形成整体合力。

(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重大情况立即上报。上报信息数量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联系人:吕军照 电话:63330995;邮箱:nyj713@163.com)。

附件:1.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2.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

查获

数量

货值金额

相片起数

检查企业

整顿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

制假窝点

挽回

经济损失

出动

执法人员

印发资料

查获

甲胺

磷等

5种

高毒

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种子(含种苗)

 

 

 

 

 

 

 

 

 

 

 

 

 

 

 

 

 

 

 

2肥料

 

 

 

 

 

 

 

 

 

 

 

 

 

 

 

 

 

 

 

3农药

 

 

 

 

 

 

 

 

 

 

 

 

 

 

 

 

 

 

 

4渔机

渔具

 

 

 

 

 

 

 

 

 

 

 

 

 

 

 

 

 

 

 


注:1、种子、肥料、农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案件

名称

案件

来源

涉及农

资品种

组织查

处部门

涉案商

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

(万元)

涉案人

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万元)

拘留

人数

判刑

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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