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干区牛田单元R21―1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发改投资[2011]6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干区牛田单元r21-1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692号)


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江发改〔2011〕86号(中心项目编码:b-r01201002113)文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干区牛田单元r21-1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北区块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三、建设的必要性: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建设,是落实“民主民生”战略,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需要。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江干区牛田单元,规划c2-07公建地块以东,七号港以南,五号港以西,红建路以北,规划r21-13地块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1886公顷。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84160平方米。其中:住宅128203平方米,配套公建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60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架空层面积1650平方米。
六、节能:该项目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电和天然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308吨标煤,在初步设计中落实节能措施。
七、市政公用及配套:给排水、用电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其他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0783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九、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回迁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撤村建居政策执行,多余房源统一纳入市拆迁安置房管理。
项目代码仍为:100311660435。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