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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贯彻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市委、市政府2009年建设战略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新形势下金融对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增强金融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实现“保增长”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及时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此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一定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金融支持工作。 (二)准确理解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深刻内涵。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是基于防止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出现持续下降,以及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的结构失衡等矛盾依然存在,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民生领域投入不足与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存的客观现实。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取向下,中央银行将通过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足,为扩大投资、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有利的货币环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以“区别对等,有保有压”为原则,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为目标,采取更加灵活的调控政策。 (三)客观分析当前形势下中卫市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及时把握和捕捉机遇,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和良好的金融服务。 二、保持全市信贷总量较快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发挥金融业在促进中卫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各银行机构要正确看待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以及中卫市经济的不利影响,充分把握中卫金融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深刻理解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精神,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快、重、准、实”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在2008年新增信贷规模68488万元的基础上,2009年新增信贷规模180000万元,力争年底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突破1000000万元。为此,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向总行争取2008年底新追加的1000亿元贷款规模的份额,非法人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更多的贷款份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特别是存贷款比例较低的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五)各银行机构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特点,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旅游产业、安居工程以及住房等方面扩大有效信贷投放。优先支持一批投资大、发展潜力大的项目;优先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使美利工业区、中宁石空工业区、海原三河工业区等园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其承载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加大对我市自主创新品牌政府采购和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支持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坚持“绿色信贷”原则,支持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沙坡头、寺口子等旅游区投入力度,使其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景区档次。 三、灵活运用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拓宽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 (六)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力争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的调剂力度,今年计划安排8亿元支农再贷款额度,根据中卫市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切实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扩大支农信贷投放。使其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粮食生产领域,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96万亩;引导农村信用社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辖区内龙头企业实行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七)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达到规定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分别执行较国有商业银行低1-2.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中对a类农村信用社执行再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信贷支农能力。 (八)全力做好辖区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工作,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能力。通过加强监管,力争在今年年底促使海原县农村信用社基本达到兑付标准后,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兑付专项央行票据;对已经通过兑付考核的二家农村信用社,以临时增加支农再贷款为手段,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四、准确把握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精神,努力满足合理的投资、消费、出口信贷需求 (九)各银行机构对国家批准的以及市委、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要尽快筹集资金,安排配套贷款,以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中卫市纳入国家年内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积极给予配套信贷支持。要加强对2008年底银企对接座谈会上签约项目的跟踪和督办,进一步提高对接签约项目的履约率。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灵活的信贷方式,鼓励全民创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偿贷基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 (十)各银行机构要落实消费信贷政策,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空间,继续增加对居民购买住房、汽车,以及农村市场等消费信贷投入,发展住房、汽车等主导消费信贷市场以及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对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下浮首付款比例,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十一)要改善外汇服务,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在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出口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放宽出口收汇远期备案、支持企业进口延期付款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对因产品市场行情变动引起的进出口收付汇差额,酌情给予进出口差额核销。各银行机构尤其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要提高联网核查效率,全力支持外贸企业保持进出口业务的稳定增长,尽可能满足企业的外汇信贷需求和各类贸易融资的需求,支持外贸发展。要创新信贷产品,探索支持进出口企业的新途径、新方式。 (十二)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尽力出台优惠措施,合理简化贷款手续,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农村种养殖业的贷款,尽可能实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优质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率上浮幅度尽可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对以往经营良好、信用较高的企业因外部因素突变所引起的资金链紧张问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地方政府的配合,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轻易收回贷款,能展期的贷款尽最大努力予以安排延长期限。 五、支持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三)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卫市委2009年工作要点》精神,利用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着力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促进我市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农业订单贷款,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不断扩大对涉农经济的投入力度,确保涉农贷款和县域贷款增幅高于上年水平,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 (十四)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将安排中卫市、中宁县农村信用社进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全面试点,辖内海原县选一个点进行单项试点。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黄河银行组建工作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推动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六、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用,积极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十五)各金融机构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参与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创新,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尝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通过为企业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十六)人民银行要为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债务融资工具提供辅导和支持,鼓励当地优质中小企业形成打包项目通过银行间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及债券市场,拓宽金融市场融资功能。 (十七)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实行2.88个百分点的贴息,并做到应贴尽贴。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增加贷款贴息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贴息企业覆盖面。 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氛围 (十八)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推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支付工具体系,加强支付系统管理与建设,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支付结算渠道畅通,提高社会资金周转效率。做好国库经理服务工作,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开设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安全。做好全市发行基金调拨计划,确保现金供应。发挥征信系统作用,配合地方政府,定期将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优质项目推介给金融机构;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十九)开展银行机构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尝试工作,对我市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房地产信贷、涉农信贷、助学信贷、再就业小额担保信贷、中小企业信贷、县域信贷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引导银行信贷投向,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整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人民银行要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开展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拟订措施,并督促落实。针对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反馈给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银监局、银行、企业的沟通协调,通过银企对接会、融资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政银企加深了解、加强合作、实现多赢。从而努力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使金融机构真正有信心、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新形势下中卫市抢抓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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