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工商学院并入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沪教委民〔2011〕23号)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学院: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沪府〔2011〕94号),同意上海工商学院并入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请你们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的规定,尽快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工商学院并入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沪教委民〔2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