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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08号)要求和责任分工,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制定的《关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代章)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关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08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目标,针对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围绕牵头的“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项目和要求,通过政府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效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为突破口,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项目带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既攻克难点、创出特色,又注重有序推进、综合创新,坚持每年抓实几项重点工作及重点工程,形成点上深入、面上拓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争光为牵头负责领导,市政府研究室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以及各区县、各开发区为责任单位。
四、工作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以“民生八大工程”为抓手,努力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
1.按照全省民生工程年度工作要求,编制下发《西安市2011年度民生工程基建类实施方案》(具体项目和总投资需要按中省确定下发后实施),将项目和投资更多的向县区倾斜,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2.按照全市创新项目的要求,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82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原设立警务室的基础上,明确要求设立大调节平台和综治工作站。同时,按照新的思路,继续抓好年度150个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
(二)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体系建设
1.结合规划编制、实施、监管等环节,研究和探索制约规划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具体程序、流程、时限、条件等充分调研,加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规划工作的服务监督、反馈、考核制度,研究和制定重点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简化、细化、优化、快速的原则规范规划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3.加快编制全市停车场、公厕、医疗、农贸市场等事关民生的专项规划。
(市规划局负责)
(三)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推动城乡建设发展
1.落实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建设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建工作。
2.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建设市场,开发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各类专业施工和斟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公开交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加快推进4个县城和13个省级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50个行政村、15个镇建设整治和村庄道路建设100公里的任务;完成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1个、小城镇环境提升改造项目1个;建设美丽清洁村庄1-2个。
(市建委负责)
(四)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10个区县做好试点,并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2.在长安、户县、阎良、高陵“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在未央、灞桥、临潼和沣渭新区开展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在雁塔、周至、蓝田开展省级“新农保”试点,实现全市农村“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3.完善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完善各类人群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市人社局负责)
(五)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1.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通过城乡低保、减灾救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等工作,保障“低保”群体、低收入群体和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探索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模式”,抓好城乡社区试点创新,在社区设置、社区组织体系、社区管理服务机制、社区依法自治等方面,形成经验加以推广,基本实现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按照每个区县确定一个社区作为养老试点,探索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内容等方面创新。
(市民政局负责)
(六)构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机制创新
1.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医疗制度覆盖面,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识别系统、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培训制度、统一绩效考核”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对31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目标,70%要达到甲级水平。
3.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管办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建立良好体制机制,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市卫生局负责)
(七)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1.加快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探索和优化政府教育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程序,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教育管理职责。探索和研究教育资源共享模式,完善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区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布局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点,加快全市幼儿园建设,构建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教育建设与管理格局。
2.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建设。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的同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工作职责,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市教育局负责)
(八)强化管理模式创新,推进住房体系改革
1.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和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调研,探索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优化环境,强化责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2.积极推进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危旧公房改造等方面改革,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市房管局负责)
(九)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1.通过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以及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
2.制定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研究和建立既符合国情、市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和补贴制度,通过坚持创新、提升、优化和拓宽,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3.实施8个移民新村建设,整村推进开发20个村,继续完善帮扶行动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实现农民脱贫4.5万人。
(市农委负责)
(十)创新环保监管体系,提高环境服务质量
1.围绕改善环境工作创新,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宏观决策的能力,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动的新型“环境治理结构”,围绕建设项目审批创新,建立完善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抓好环境治理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
(十一)强化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综合决策能力
1.要围绕统计工作改革的目标,不断创新统计服务方式、工作内容、制度设计等,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关系民生的数据统计分析预期机制,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和执行力。
2.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强化对源头数据获取、监测和管理,加大社情民情调查力度,完善统计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手段和信息化手段,开创基层统计和社会统计工作新局面。
(市统计局负责)
(十二)对各区县、各开发区工作要求
1.各区县和开发区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职务、电话)报市政府研究室。要根据方案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和落实。
2.市政府牵头领导和市政府研究室将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试点区县
(一)莲湖区
围绕行政审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进行探索,在政府体制运转的新方法、新模式上有所创新。
(二)高陵县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建设一体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工作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安排,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从2011年7月启动至2012年6月完成,分三步实施。
(一)任务分解和启动(2011年7月)
组织召开各责任单位专题会议,着重对承担的工作内容细化、落实。各责任单位应根据部门确定的职能、职责,对所涉及的社会管理创新内容进行摸底和量化,制定项目规划,明确启动创新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方案制定和实施(2011年8月-2012年3月)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体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实施工作,切实做到任务、标准、措施、时限明确、任务落实。
(三)开展自查和验收(2012年4月至6月)
根据各责任单位的实施方案,结合任务的进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标准,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处室和个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调研和攻坚力度,及时把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变成规划和项目,通过制定具体的措施,落实责任制,不断形成合力,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有所突破。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将信息报送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报牵头单位,于每月2日前将上一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取得的一些经验和作法,以电子版和书面两种形式按时报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将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厅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雷广院
联系电话:86788316(办公室)
邮箱:758974661@qq.com
传真:867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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