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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9]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2009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伊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整体规划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应急资源管理、预警监测、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应急常识进入百姓家庭,完善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和目标管理激励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专家组建设。各县市必须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要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配齐配强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划分,明确或指定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处室履行应急管理的日常职能;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企业、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大中专院校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人员。6月底前,各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预案演练。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从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齐全配套出发,建立健全州直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州直已印发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全部编制完成配套预案,做到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的全覆盖。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地域划分和管辖范围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办法,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的管理机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依法督促预案编制单位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并严格审核报备预案内容,确保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三是抓好预案演练。各县市、各部门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并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影象资料、演练总结及时上报州应急管理办审核、备案。对规模较大、组织较好的演练,州应急管理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观摩学习,积极推广有益经验。通过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 三、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整体规划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6号),着手编制州直“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县市要以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架构为指导,积极组织编制本县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州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食品药品、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监测预警、信息指挥系统和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积极组建应急救援基地,合理增加储备库点,全面提升州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中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专家组成员的组织联络工作,组织专家开展调研、论证工作,提出应急管理工作好的思路和措施建议。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组建、联络工作,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专家组在技术咨询、决策建议和应对指导中的作用。二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始终把建设一批政治可靠、技术过硬、行动迅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清公安、消防、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底数,加强救援力量整合,在人员编制、工伤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理顺州直分级处置职能,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调的工作机制,积极与伊犁军分区、武警部队及民兵等救援力量进行联合,组织开展现场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应急队伍的快速响应、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四是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参照自治区确定的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巴州等四个试点地州市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模式,综合考虑各县市电子政务网络资源,组织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行业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要求实现与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的对接调试和应用。五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州、县市分级负担须由政府负责的资金,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物资投入和拨付制度。有条件的县市要率先尝试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尝试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 五、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隐患排查行动,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对各类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控机制,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工作依据;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要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家底,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需要。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各类资源数据,形成表格上报州应急管理办,年底前要建立州直应急资源储备数据库框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储备库,完善储备网络体系。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 六、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发布工作。州应急管理办要协调气象、地震、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完善各自的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发布预警信息,扩大覆盖范围。同时,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评估事件处置情况,并向州应急管理办上报总结材料,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上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及应对工作情况,形成完善的工作资料,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七、完善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加强县市、部门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继续坚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日报制度,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县市,州公安、卫生、安监、民政等部门要在每天下午北京时间6:00前通过政府专网邮箱(政府专网邮箱:yjb_ylzf@bgt.xj.gov.cn)向州应急办报送信息,重要信息通过专网邮箱上报的同时,还要通过电话方式及时报告(联系电话:8031681、8031608、15109991110、15299251100)。要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责任追究等要求,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报送,为地区间、部门间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提供平台。加强自治州与兵团四师、伊犁军分区和驻伊各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州应急办要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统计汇总,适时进行通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依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正面为主的宣传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州应急管理办要加强对县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以工作表格形式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应急办内部建设等做出规范,并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创新、探索基层工作更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不断推动应急管理常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自治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州长毛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新源县新源镇作为应急管理试点单位,其他县市也要确定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州应急办在加强县市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拟在6月份组织各县市、各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新源县现场观摩,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州应急管理办要对各县市、各部门应急管理办设置、人员配备、应急资源普查及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情况动态统计等方面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应急管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四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激励机制。州人民政府将制定出台州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市、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将日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全年等次,并在信息报送、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将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年底前,州人民政府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九、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的作用,采取宣传周、开播专题栏目、网站宣传、散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州应急办已组织编印并发放了《公民防灾应急知识手册》5000册,各县市、各部门要增强宣传讲解效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大受教育覆盖面;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铺开,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为此,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形成分层次、多类别、形式活、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今年要突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专业培训的同时,拟在5月份举办一期为期2天的州直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班,并邀请自治区应急办领导和州直有关专家讲课。同时,要求各县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活动,培养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的基层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各县市、各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使他们通过学习增长见识,开拓思路,尽快成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思路创新、工作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选拔、配备工作,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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