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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淄经信发[2011]1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淄经信发〔2011〕162号)


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11月9日开始。现将《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及《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随文下发。请严格按照要求及《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2、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战略部署,重点支持面向国计民生与公众服务、面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融合发展的信息产业及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充分发挥信息产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产业带动力强的优势,推动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申报要求
1、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以企业为主申报。
2、软件类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软件企业认定。
3、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具有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软件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本地注册1年以上。
4、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强的产品与技术研发能力,有必须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场所,优先支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具有一种以上的技术发明和专利,并在有关领域取得科研成果。
5、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地方税收贡献能力,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6、项目前期手续应较为完备,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并已开始实施或已具备下年开始实施的条件。
7、每个独立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去年已扶持过的项目、企业不在今年申报范围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除外。
三、申报渠道
各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或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申报。市属单位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编写《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材料用a4纸打印,简装成册,同时将完整材料制成光盘,按“申报渠道”上报。
2、各区县对受理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及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认真把关,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按照先后排序填报《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经各区县经信(发)局、财政局共同确认,集中上报。
3、各区县项目由区县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连同项目材料一同报市经信委(2份)和市财政局(1份)。
4、市属单位报送市经信委(2份)和市财政局(1份)。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11月20日截止(以收到申报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受理分工及有关问题解释联系人
为提高效率,对项目受理及在申报过程中疑问解答进行分工,并明确联系人。联系人对申报单位提出的疑问,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解答。分工如下:
(一)市经信委联系人: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曹福军(电话2170808)
电子信息科李庆华(电话2182116)
信息化推进科 陈伟(电话2155987)
(二)市财政局联系人:
企业处  韩新玲(电话3887103)

附件2:
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
1、新型电子元器件(超级电容器、mems器件及其他高端电子元件)研发及产业化
2、关键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3、新型环保电池的研发及产业化
4、智能电网产品及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5、绿色能源、储能装置研发及产业化
6、高端医疗电子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7、市场容量较大的仪器仪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8、各类传感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9、物联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
1、云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2、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软件技术研究与应用
3、智能电网软件技术研发与应用
4、cad/cam/capp/erp/mes等国产工业软件开发及应用
5、嵌入式软件研发应用
6、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
7、关键领域重大节能降耗软件开发及应用
8、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及定位系统
9、信息服务业支撑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10、软件实训基地及平台建设
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领域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工业调整振兴和优化升级,重点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新途径、新领域、新技术,以及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离散型生产企业研发设计环节虚拟制造等技术的应用;连续型生产企业生产制造环节制造执行系统、智能传感、自动化清洁生产等技术的应用;企业在管理环节新型企业资源规划等系统的应用;企业在市场营销环节多网异构融合、电子标签等技术的应用。
2、物流、轻工、纺织行业的信息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汽车、机械行业的装备制造加工中心建设,冶金、建材、电力行业的能源监测控制中心建设,煤炭、化工、医药行业的供应链管理示范工程建设。
3、面向支柱行业应用的研发设计、协同管理、人才培训、投融资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4、物联网技术(新型传感器及传感网络、射频识别、云计算等)在数字矿山、智能交通、环境监测、智能电网、智能建筑等领域的应用试点示范,物联网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基础网络等共性支撑性平台。
5、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共享交互平台,国家及省、市级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
6、城市ic卡应用互联互通、安全认证服务平台,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无线数字城市管理和应急联动工程试点示范。
7、在两化融合、物联网发展、县域经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附件3:
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协作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领域: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职工总数

 

大学以上技术人数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人数

 

二、上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工业增加值

利润

税收

资产负债率%

研发费用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

内容

 

拟达到的技术水平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

其  中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申请专项资金

 

 

 

 

四、投资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五、项目完成后新增经济指标

新增就业人数

年销售收入

年工业增加值

年利润

年税收

 

 

 

 

 

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意见

区县财政局意见

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市直单位的项目仅需市直主管部门填写意见。
2、项目领域为: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3、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新增就业人数”栏填写增效减员人数。
4、“投资落实情况”中的“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需出具银行原始票据及贷款协议影件。
5、单位性质,按国有、中外合资、股份制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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