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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协助填报2011年中国财政管理报告调查问卷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领导指示精神,财政部科研所决定继续开展《中国财政管理报告》研究,要求各地协助开展问卷调查。有关问卷调查的要求说明如下:

一、调查问卷已通过内网发至各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信箱。请各单位及时下载、查看,安排相关业务科(处)室、相关人员填写。

二、请各地州市将本通知、县级问卷立即转发给所属县、市、区财政局,督促各县、市、区按时、按要求完成。

三、各地、州、市、县、区安排与问卷内容相关的业务科(处)室分别填写。各业务口的问卷填写完毕后,请各地、州、市、县、区财政局指定专人将本级所属各口的问卷拼接归并成一份完整的本级问卷,并填写首页内容(填表单位、填表人或本单位联络人姓名及其e-mail 、联系手机)。

地州市级问卷直接报送财政厅科研所。县、市、区问卷填写完毕后统一报送地州市财政局,由地州市财政局收齐后集中报送财政厅科研所。

各地州市财政局要确保问卷调查100%的回收率。

自治区本级的问卷由财政厅与问卷内容相关的处室分别填写,并填写首页内容(填表单位、填表人或本单位联络人姓名及其e-mail 、联系手机),报送财政厅科研所,由科研所拼接归并成一份完整的本级问卷。

四、所填内容应详细、真实、准确、完整,不能漏项。

《中国财政管理报告》编委会已明确:各地方的数据、资料仅作汇总使用,不单独公开;填表单位、填表人的信息只作为问卷的可信度证明,不对外透露。

五、填写说明:①问卷全部在电子版上填写。②回答表格问题时请填写所选字母。③问卷中的“省本级”即自治区本级; “市”是指地州市,“市本级”仅指地州市本级。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填写地州市级问卷。④因新疆已基本实行乡财县管模式,“县本级”应包含乡镇。⑤回答“有哪些管理创新、创新措施”时可直接在本页横线处插入填写(字数不限)。此项内容要突出特点、突出创新点,简明扼要地表述清楚。有现成文字材料的,可同时附报。

六、填写完毕的问卷请于2011年11月5日前通过内网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科研所。如无法以电子文稿形式填写的,可手工填写,指定专人回收、集中,收齐后以特快专递报送。

联系人:

刘瑞英:0991-2813929 内线9681 手机13609985893

崔 荣:0991-2813929 内线9681 手机13609916928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邮编:830002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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