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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1]2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1〕27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继续强化措施,优化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二五”时期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7号)的要求,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对2010年度各地、各部门服务业发展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和评审意见,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中成效显著的济南市等10个市、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章丘市等2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力争服务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一、服务业发展先进市(10个)

济南市、青岛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威海市、临沂市、聊城市、滨州市

二、服务业发展先进部门(14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办

三、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市、区)(20个)

章丘市、青岛市市南区、淄博市张店区、滕州市、东营市东营区、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奎文区、兖州市、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文登市、日照市岚山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兰山区、齐河县、莘县、阳谷县、惠民县、巨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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