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的通知
(筑国资通〔2011〕150号)
各监管企业:
现将《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监管企业要根据本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五年规划,市国资委将把各企业的五年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每年的依法治企年度检查。
附: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
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 (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根据《贵阳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贵州省国资委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牢牢把握“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基本路径,大力开展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市国资委系统的法治建设,为扎实推进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实现市国资委系统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1.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加快市级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步伐,确保国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能力。
2.规范监管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将企业的改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贵阳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贵州省国资委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和本规划确定的基本目标,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培育符合市国资委系统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使市国资委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国资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等重点基础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同时各监管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和所在行业特点,确定相应学习内容。
(四)突出宣传教育的对象。健全和落实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五)加强对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委机关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委机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六)加强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依法建立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产权、组织、财务、劳动、厂务公开等内部制度,明确授权经营企业的责任和权利,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推进企业法治化建设。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国资委系统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为契机,在坚持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又要结合实际做好“法制宣传橱窗”,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又要利用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组织开展好专题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治企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机制为保障,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力度。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完善国资委的职能职责定位;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市国资委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
(二)建立和完善市级国资监管的法规体系。进一步确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框架,围绕《国资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市级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设。到“六五普法教育规划”末期基本建立起市级国资监管的法规体系。
(三)依托市委党校、市国资委网站、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学法阵地建设,为委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围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企业改革重组、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五)做好国有企业的稳定工作。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企业,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国企改制中的各种问题,保持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依法治企机构
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市国资委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治办”)是市国资委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工作机构,负责对市国资委系统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做到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 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形成国资委依法治企工作的整体合力。
2.任务分解
市国资委各相关处(室)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序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1)政策研究和法规处负责对市国资委系统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企规划;负责安排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负责协调、指导监管企业组织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2)党办负责协调、安排委机关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学法活动;
(3)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4)纪检检查室、法规处负责协调、组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5)领导人员管理处、党群处、法规处负责协调、培训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普法骨干;
(6)负责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各处、室);
(7)促进依法治企和法律进企业工作的全面落实(各监管企业)。
(二)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委机关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讲座。
建立和完善委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法制度。按照年度全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安排计划规定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监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做到学习措施制度化。市国资委依治办将在规划实施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经费保障
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把法制宣传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015年依法治企规划》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目标管理
进一步落实依法治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依法治企的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监管企业和企业领导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五、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2011年是实施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启动阶段,要做好依法治企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监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依法治企五年规划。
(二)实施阶段(2012年-2014年)
此阶段要做好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 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市国资委负责培训各监管企业的领导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法制宣传骨干;各监管企业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和特点,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注意发挥好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自愿者在依法治企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宣传自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各监管企业要注意收集整理好依法治企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国资委依治办,市国资委依治办将及时推广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的迎检验收工作。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市国资委将根据省国资委和市依治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市“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验收标准,组织对监管企业的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