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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应急柴油机厂房大门改造申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1]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应急柴油机厂房大门改造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156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应急柴油机厂房大门改造申请的函》(秦核安发〔2011〕7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关于秦山核电厂应急柴油机厂房大门改造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进行改造,确保秦山核电厂运行安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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