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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加焊工项目考试焊接方法和H考点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1]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加焊工项目考试焊接方法和h考点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56号)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焊工考核中心考试焊接方法和车间考点的报告》(沪电电站设〔2011〕62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和《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函〔2010〕28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加带极电渣堆焊焊接方法(hdz)和车间h考点的焊工项目考试资格。

你单位即日起可按增加的考试范围组织实施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专项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特此函复。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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