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12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制订的《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种粮直补资金补贴兑付进度,稳定全县粮食生产。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委《关于2012年对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渝财基〔201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项目
包括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两个申报审核项目。
二、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总体要求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申报原则,补给种粮的农民,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申报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从事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禁多报、虚报和谎报补贴面积、严禁集体申报,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三、补贴计划分配原则
县财政局、县农委根据201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对各街道、乡镇分配计划补贴面积(附件1)。各乡镇要按照辖区内各村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制定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达计划并公示,同时报县财政局和县农委备案。
四、申报、审核操作步骤
(一)分户申报(2011年11月15日前)
各街道、乡镇依据《2011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兑付清单》,由乡镇财政所根据《2011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农户顺序编号,提供种粮农户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存折(卡)号、土地证面积等,制作《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建立《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附件3),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不允许合户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补贴面积等。
各街道、乡镇将《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电子件报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同时《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归档备案,以备查验。
村组干部、纪检组长和驻村干部对《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进行核对并公示。公示时间15天,公示有异议要重新核实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纪检组长签字后上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乡镇审核和公示(2011年11月25日前)
各街道、乡镇对各村上报的《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安排专人进行复核、汇总,并在政务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乡镇明细数据文件,并制作《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县农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县级审批和公示(2011年11月30日前)
县财政局、县农委根据补贴政策和计划,对街道、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在公众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数据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锁定后补贴明细数据将不再进行变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今年种粮直补申报、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要求,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农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参与,按照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各街道、乡镇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立足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务必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传。要完善惠民公告公示、项目操作流程、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惠农政策,切实做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保证直补资金专户运行、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挤占直补资金。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审核人员责任。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辖村组扎实开展工作,不允许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等事件的发生,确保让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对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农资综合补贴的乡镇,取消街道、乡镇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油菜生产,调动和保护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1〕3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对农民种植油菜实施良种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土)扩大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促进全县油菜产业发展。
二、补贴政策要求
(一)补贴原则
油菜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
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公正透明。
直补到户,指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让种油菜的农民受益。
严禁对未种植油菜的农户进行补贴。
(二)资金分配原则
县财政、农委根据全县2011/2012年油菜良种种植面积,对全县27个街道、乡镇分解油菜良种计划补贴面积和计划补贴资金(见附件1)。
(三)补贴范围及对象
全县27个街道、乡镇2011/2012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
(四)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10元。
(五)补贴方式
按照实际种植油菜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通过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步骤
(一)分户申报及公示(11月15日前)
各街道、乡镇依据《2011年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将种粮农户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存折(卡)号,田土面积,下发到各村组进行登记、复核、完善和修改,并制作《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分户申报表》(附件2),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不允许合户登记),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各组补贴面积、分户清册、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1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签字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2011/2012油菜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和公示资料存档管理,备查。
(二)街道、乡镇审核(11月25日前)
各街道、乡镇对各村上报的《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安排专人进行复核、汇总。由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核实无误后卸出明细数据文件,并制成《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县农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县级审批(11月30日前)
县农委、县财政局根据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无误后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数据制作《2011/2012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并送县农村商业银行审核,完全正确后由县农委汇总并刻录光盘三份,县财政局、县农委和县农村商业银行各持一份存档。
(四)兑付补贴(12月10日前)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委汇总数据,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设立在县农村商业银行的财政直补资金专户,县农村商业银行收到资金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
(五)通知农户(12月20日前)
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后,由县农委通知到各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及时制发补贴通知书,由各村组干部将通知书发放到种粮农户。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2年种粮直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委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种粮直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负责种粮直补的日常工作。各街道、乡镇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种粮直补的组织协调工作。
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油菜种植农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必须认真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各街道、乡镇要利用标语、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油菜良种补贴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街道、各乡镇在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补和油菜良种补贴政策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资金流程、存折(卡)发放等工作。严禁截留和挤占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油菜良种补贴资金中代扣任何款项,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规、触犯刑律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计划(略)
2.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略)
3.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略)
4.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申报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