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梧政发〔2011〕68号)
2011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
为调动和激励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单位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梧州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10〕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梧州市教育局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不断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为我市消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梧州市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梧州市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商务局、梧州市招商促进局、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梧州江滨国际大酒店、梧州市金苑大酒店、梧州市丽港皇冠酒店、苍梧港德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梧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梧州市长业服务有限公司(白云江景酒店)、藤县东盛安泰购物城、岑溪市华辉酒店、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梧州学院、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蒙山滨江大酒店、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