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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77号――关于将发行2011年第八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11]第77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11年11月3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11年第八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八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11年11月4日,起息日为2011年11月4日,到期日为2012年2月3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八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101085),账号:23511085,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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