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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超声波检查方案变更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1]1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超声波检查方案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175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超声波检验方案变更申请的请示》(苏核发〔2011〕3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田湾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超声波检验方案变更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田湾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超声波检验,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田湾核电站一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前完成田湾核电站压力容器尖端衍射超声波检查方法的技术转化工作。

二、在首次采用该方案对田湾核电站一、二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实施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并将结果报我局审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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