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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国际医院设置全科医疗科等诊疗科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1]2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国际医院设置全科医疗科等诊疗科目的批复
(浙卫发[2011]241号)


嘉兴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增设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等诊疗科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增设全科医疗科、耳鼻咽喉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二、请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工作,并做好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注册;开展计划生育专业的同时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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