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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冀人口办[2009]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口计生委: 为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统一安排,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
为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程序不完善以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09﹞1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09年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主要是对本系统2008年以来结案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二、评查原则 (一)程序与实体并重,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既要评查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又要评查行政执法实体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二)整改提高,注重实效。通过评查,发现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化水平。 三、评查内容 通过对相关执法案卷的评查,主要查看人口计生部门在行政执法时: (一)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执法; (二)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五)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理公正; (六)行政执法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等相关权利; (七)案卷制作是否规范。 四、评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明确本机关具体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制定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评查标准等。 2、将本机关2008年1月1日以来办理并结案的行政征收、处罚、许可、确认和审核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查找不足,完善卷宗。已受理或立案但尚未办结的,要对照案卷评查内容,认真予以规范、完善,并将数量、案情、进展、未办结原因等情况拟写说明材料。 (二)自查阶段(2009年4月)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自我评查工作。 (三)检查整改阶段(2009年5月1日至6月20日)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并确定6-10份标准档案。 2、对在本级自查和上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和档案管理工作。 3、各市人口计生委要将本地评查工作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步骤和重要举措,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准备,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实施。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制定案卷评查方案,组织工作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落实责任到人,保证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评查工作认真负责或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或适当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案卷质量较差又不积极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规范征收,依法行政。通过这次评查活动,要找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重点解决执法主体混乱、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法定程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不断规范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这次案卷评查为契机,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案卷评查,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监督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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