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4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7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0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