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曼海姆爱乐乐团、尼日利亚歌手郝歌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45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498号、4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
一、尼日利亚歌手郝歌,于2011年12月16日到浙江省杭州市演出;
二、德国曼海姆爱乐乐团一行54人,于2011年12月18日至2012年1月12日到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曼海姆爱乐乐团、尼日利亚歌手郝歌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