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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1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2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邀请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等2人,于2011年11月20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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