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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0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04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11〕28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费翔,于2011年11月17日到福建省漳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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