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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李栋梁到重庆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9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李栋梁到重庆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997号)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你局渝文广行文〔2011〕7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重庆光环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李栋梁,于2011年11月13日到重庆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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