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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9]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我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规范和促进全省对外劳务合作稳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对外劳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李万才副省长 成员: 王明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赵建国省外办副主任 关耀林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桂琴省工商局副局长 金允坤省财政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同志兼任。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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