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及助手名单的函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科教发[201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及助手名单的函
(农科教发[2011]12号)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请报送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及助手名单的函》(商秩电[2011]2901号)收悉。现将我部联络员和助手相关信息报送你办。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石燕泉副司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电话:010-59193020

手机:13811229271

二、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林祥明调研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助手。

电话:010-59192121

手机:13301369316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