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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通[201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卫生部关于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1〕18号)


现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79-2011 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代替ws/t 79-1996)

本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 ws/t 79-1996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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