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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枣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1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枣政发[2011]5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地处郯庐、聊考两大强地震带之间,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实现《山东省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地震数字化台网中心、新老城区地震小区划、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熊耳山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等三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的防震减灾整体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防震减灾组织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市、区(市)及时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地震局先后成为隶属区(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正科级单位,理顺了工作关系,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防震减灾制度不断健全。制订了《枣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枣庄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枣庄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市、区(市)地震部门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显著增强。新建了滕州市莲青山、山亭区熊耳山强震台和滕州市莲青山、台儿庄区九星山测震台,更新了陶庄地震台设备;建设了市数字化台网中心。新建了薛城区邹坞水化站和山亭区官庄水化站两个前兆台站,对鲁-15井和峄城阴平水化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全市地震监控能力达到2.0级。

(四)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全面加强。完成了新城区、市中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以及城区第四系等厚线大比例尺图件的制作,探明了抗震不利地段;开展了2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城市规划、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工程建设联审程序,规范了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

(五)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建成了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在薛城区临山广场、滕州市龙泉广场、台儿庄区大战纪念馆广场建设了3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重新修订了《枣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山亭区、市中区成为省级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深入到学校、医院、社区、大中型企业。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成立了紧急应急救援支队,各区(市)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组建了19支专业救援队,地震应急志愿者达到1800人。市政府举行了地震应急救援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

(六)防震减灾宣教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利用大地震纪念日、科普活动周、防震减灾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开通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热线,建设了13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熊耳山地震科普馆被评为全国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山东省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熊耳山大裂谷被命名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市中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省级安全示范社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社会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各区(市)虽然有地震工作机构,但是人员编制少,投入机制不完善,服务社会的能力弱;二是缺少地震监测综合台站,监测预报手段不全;三是城市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需要进一步增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需要加强指导;四是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起步较晚,涉及面广,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据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华北地区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增强,其中苏鲁皖交界处被划为重点监测区。我市紧临苏鲁皖交界重点监视防御区,自1995年苍山5.2级地震后,地震形势相当严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树立全面的预防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防震减灾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坚持城乡防震减灾协调统筹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继续加密地震监测网络,加大地震科技研究,加强对地震科技新技术、新理论、新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技术水平。

4.坚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管,强化引导作用,采取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深入持久地进行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的目标是: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基本覆盖各区(市),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1.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建设市级地震综合台,加密测震及前兆台网,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3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

2.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新城区要完成活动断层探测,各区(市)驻地要完成地震区划工作。推广农村安全农居工程,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60%以上新建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采取有效抗震措施。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逐步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的建设。

3.提高地震应急处置水平。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地震应急指挥技术装备、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等进一步得到完善;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4.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各区(市)要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社会民众防震减灾知识得到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

5.提高震后恢复重建能力。各区(市)至少建成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基本满足地震救灾的需要,震后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安置和生活救助,3日内能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震减灾工作重点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1.抓好台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台网中心,优化地震观测台站,加密前兆观测台点,规划建设市地震综合台;各区(市)要建成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1-2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建设,各区(市)至少建设1个配备地震专业设备的群测骨干点;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逐步形成“三网一员”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共享。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我市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发挥震情、灾情、抗震技术、科普教育等信息的作用,提高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公众、应急管理等提供信息服务。

4.提升地震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发和使用,提高重要工程设施的地震预警能力。

5. 做好社会地震台站建设的指导工作。枣矿集团、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等大型企业是我市防震减灾的重点保护单位,应当做好地震观测台站的建设和观测工作,增强自身的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

(二)推进综合防御工作。

1.强化抗震设防管理。严格执行《枣庄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若干规定》,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选址、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使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 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符合我市实际的抗震设计方案。继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管理,提升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强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管理,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前必须严格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对未采取抗震措施的已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全面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和加固措施。

5.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新城区要完成活动断层探测,各区(市)驻地要完成地震区划工作,充分利用科研成果,划定地震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为城市规划地震安全服务。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市、区(市)两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对乡镇、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和演练,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加强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重视应急救灾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更新,完备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功能,配合必要的地震现场监测、交通、通讯、电源等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的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和演练。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积极参与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要加强卫生、消防、矿山、危化品、防空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的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承担抗震救灾任务的能力。

(四)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完善由宣传、地震、教育、科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广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和地震应急处置常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完善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防震减灾宣传网络;继续建设地震科普示范学校,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依托科普下乡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依托防震减灾科普网、党校或行政学校培训等,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各类人群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报基础工程。

1.加强市级地震台网中心和区(市)地震监测中心建设。适当加密测震台、前兆台,优化台网布局。完成市地震中心台建设。区(市)要完成地震监测中心建设,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组建区(市)虚拟地震台网,实现地震实时监控。

2.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依托省地震信息平台,建设市级地震信息网络和区(市)地震信息节点,合理划分业务应用集群,实现市、区(市)地震信息共享。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系统。加密强震台站,完善烈度速报系统。开展生命线工程地震预警试点,选择城市燃气管道或输油气管线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地震预警试验。

(二)城乡地震综合防御基础工程。

1.增强城市的地震灾害防御功能。完成新城区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继续完成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依据。

2.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各区(市)分别建设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高广大农村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3.加强煤矿矿震灾害研究。依托省工程地震研究实验室,继续做好煤矿矿震灾害的研究和整治工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

(三)地震应急与救援基础工程。

1.充实市级地震现场指挥装备。完善应急通讯、应急车辆、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建设地震应急储备仓库,加强地震应急系统物资储备。

2.建设区(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鼓励区(市)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并实现与省、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连接。区(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

3.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个区(市)都要建设1-2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四)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

继续开展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地震体验馆,鼓励各区(市)建设地震科普宣教室,在熊耳山国家科普馆新上地震斜屋或振动平台;配备流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车,增强广大农村、城镇社区的流动宣传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组织体系,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大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各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2.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机制。

(二)坚持依法管理,实施有效监管。

1.要加强防震减灾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立市、区(市)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强化地震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地震监测预报的规定,建立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建设事前征求地震部门意见的制度,依法处理干扰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台站观测环境的行为。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水平。

稳定和巩固现有防震减灾队伍,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强化教育培训,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机制,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智力支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安全文化。

强化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开辟专栏,设置专题,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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