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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为中卫市鸿嘉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八家生猪屠宰企业颁发生猪屠宰许可证书和标志牌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市生猪屠宰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秩序,整合屠宰资源,确保肉食品安全卫生,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a、b两级(a级为大中型屠宰企业,b级为小型屠宰企业)为中卫市鸿嘉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八家生猪屠宰企业颁发生猪屠宰许可证书,授予标志牌。 市人民政府要求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书和标志牌的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技改力度,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我市肉食品的食用安全,供应稳定。 附: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书和标志牌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书和标志牌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一、a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中卫市鸿嘉肉食品有限公司 中宁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 二、b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沙坡头区宣和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沙坡头区常乐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沙坡头区兴仁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中宁县石空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中宁县鸣沙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中宁县白马乡生猪定点屠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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