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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聘任唐榜贵、崔明强为副秘书长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秘书长提名,经2011年11月23日五届市律协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

唐榜贵为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崔明强为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试用期一年(从2011年11月2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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