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为全面总结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安排明年工作任务,请各盟市、各部门、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要对照潘逸阳、张力同志在全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和《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以来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和剖析,并提出2012年工作思路,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总结要重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行政审批集中改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二、各盟市、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要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宣传培训、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填写《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
三、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同时,还要对《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部门分解任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请各盟市、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安排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年度自查及总结工作,务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将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表及相应电子版文件报送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4825915; 4825916(传真)
电子信箱:zwgk_nmg@nmg.gov.cn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1年月日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
| 项目 时间 | 门户网站公开(条) | 其他形式公开(条) | 不予公开(条) | 公开总数(条)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
| 项目 时间 | 受理数量(件) | 办结数量(件) | 不予公开(件) | 行政复议(件) | 行政诉讼(件)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 |||||||
| 项目 时间 | 是否公开财政预算 | 是否公开财政决算 | 公开财政预算政府组成部门数量(个) | 公开财政决算政府组成部门数量(个) | 本行政区域公开财政预算旗县区政府数量(个) | 本行政区域公开财政决算 旗县区政府数量 (个)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三公经费公开 | 公共查阅点建设 | ||||||
| 项目 时间 | 是否公开三公经费 | 公开三公经费政府组成部门数量(个) | 本行政区域公开三公经费旗县区政府数量(个) | 数量(个) | 查阅人次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工作部署及宣传培训 | |||||||
| 项目 时间 | 工作会议(次) | 业务培训(次) | 培训人次 | 新闻发布会(次) | 本行政区域旗县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次) | 其他形式(次) | 是否编发政府公报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盟市本级或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 |||||||
| 项目 时间 | 行政许可事项(项) | 行政非许可事项(项) | 行政服务事项(项) | 合计(项)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 |||||||
| 项目 时间 | 政务服务中心面积(平米) | 政务服务中心办件量(件) | 政务服务中心办结量(件) | 实际进驻审批事项数量∕应进驻审批事项数量 | 已建政务服务中心旗县区数量∕本行政区域旗县区总数 | ||
| 2010年 | ∕ | ∕ | |||||
| 2011年 | ∕ | ∕ | |||||
| 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 |||||||
| 项目 时间 | 制发政务公开制度数量(件) | 文件名称 | |||||
| 2011年 | 1、 2、 3、 4、 …… | ||||||
说明:此表“2011年”部分统计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止。